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3-02-10  来源:beat365  浏览量:

各学院(系部):

    为及时了解和全面掌握新学期开学教学准备及运行情况,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质量,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公司产品过程管理,决定对全校各教学单位的期初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请各学院(系部)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检查内容

1.教学场所(包括教室、实验室、机房等)内外教学设施(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

2.教师、教材、员工的到位情况;

3.基层教学组织及任课教师教学准备情况(教研室活动计划表(含上学期活动记录、总结)、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表、教案等);

4.课堂教学秩序(随机听课、走课、看课);

5.课堂教学“达标创优”开展计划;

6.本学期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查看详细的人员及带课情况);

7.实践教学(实验室准备(耗材等)、实验(实训)课表、毕业实习开展情况、毕业设计(论文)进展工作);

8.专项检查(上学期课程考试的组织及落实情况、教师教学电子档案的归档情况)。

二、检查方式

采取学院(系部)自查、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系部)自行组织检查。相关部门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教学情况进行抽查。

三、时间安排

1.2月10日-12日,院部自查;

2.2月15日-17日,学校抽查。

四、检查要求

1.各学院(系部)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实施“乙类乙管” 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制定此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认真落实检查内容,做好记录,责任到人。

2.各学院(系部)应充分发挥主动性,在学校教学检查工作内容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有计划、有重点、有特色、见成效的期初教学检查活动。认真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坚持“员工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理念。对好的经验可以总结介绍,并进行推广;对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需提出改进措施,并对整改过程及效果进行跟踪、记录和评价;

3.检查结束后,各学院(系部)应认真撰写期初教学自查总结及整改计划措施,并于2月25日(星期五)之前将纸质盖章件及电子版材料送交教务处韩露。

 

           教务处  实验教学中心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