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辅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10-25  来源:beat365  浏览量:

各院(系、部)

为做好公司2022年度辅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审核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职称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辅系列职称申报范围

    辅系列职称是指公司除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以外的其他系列(专业)职称,包括图书资料系列、档案系列、工程系列、会计系列、建设工程专业等系列(专业)的职称。

二、申报人范围与要求

(一)申报人应为公司专任教师以外从事行政及技术岗位的职员,申报系列应与其岗位从事的工作一致。

(二)申报人的档案已转入公司(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

(三)申报人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且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聘书。

(四)申报人的学历、任职年限、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成果与科研成果等条件应符合所申报系列评审条件的要求。

三、申报评审政策

(一)关于申报评审条件

1.辅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公司辅系列职称申报人员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河南职称网→申报评审条件(http://ywzl.hrss.henan.gov.cn/viewCmsCac.do?cacId=ff808081718ef30a0171956e545e02ad),查看所申报职称系列(专业)的申报评审条件。

2.申报评审条件的调整意见

(1)工程系列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73号),考核认定条件第(二)硕士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满2年或注册满2年,且从事本专业或相关技术工作满10年以上。调整为:硕士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满2年或注册满2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8年,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10年。

(2)会计、统计系列

会计系列、统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必须满足规定年限要求。聘任年限要求如下:会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要求聘任时间不得晚于2019年(含当年),统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要求聘任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含当年)。

(3)经济系列人力资源专业

具有高级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满2年的人员,可参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满2年的人员,通过考核认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高级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二)关于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问题符合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评审或者各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年度正常评审,两者只能参加一个,不能同时申报评审。关于“绿色通道”(含破格申报)的具体申报评审条件、申报评审流程、申报评审要求及申报审核,均按照省、市文件执行。

(三)关于委托评审

因公司暂不具备辅系列的评审资格,辅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须由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并出具委托评审函,实行委托评审,委托经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申报人员不按规定委托评审,自行到外地或外部门评审取得的职称,一律不予认可。

四、申报审核职称信息的要求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2022年职称评审仍通过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平台申报职称,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

申报人须于规定的中、高级职称申报审核时间(具体参见附件)提前三天结束申报工作。届时职称工作信息平台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有关问题及说明

(一)关于转换系列申报的问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职称。转岗后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转岗前后同级职称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业绩成果也予认可,但业绩成果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且应取得转岗后新的业绩成果。

(二)关于辅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选择的问题。辅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须按照(附件)选择相应的高级和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填写错误将无法参加相应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职称评审。

六、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

我省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或者隐瞒,责任自负并愿接受处罚。”用人单位承诺:“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保证推荐工作客观公正。推荐的人选为本单位职工,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经审核真实有效,申报推荐工作符合程序和要求。如有不实或者隐瞒,愿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

违反诚信承诺制的情形:(1)申报人不通过工作单位申报而是跨地区、跨单位申报职称;(2)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推荐申报人员;(3)申报材料有不实或者隐瞒;(4)其他违反职称政策规定等情形。

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七、注意事项

(一)今年我省职称工作仍使用“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工作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评审,公司需要申报的人员请按照规定时间将名单报于人事处,分配账号后熟悉申报系统,完成申报任务。

(二)申报人申报的信息需与本职岗位工作内容相吻合,并承诺申报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申报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科研处和被委托的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联系。

 

     附件:豫人社办[2022]72号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pdf